- 作者:佚名
- 時間:2019-10-31
- 點擊:3216
- 來源:黨委宣傳部
各單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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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歌是學校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傳承學校歷史, 體現(xiàn)學校辦學理念、辦學特色,凝聚人心、振奮精神的重要載體,是引領學校發(fā)展方向的精神宣言。在喜迎建校二十周年之際,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文化建設,厚植學校文化底蘊,現(xiàn)面向全校廣大師生員工開展校歌征集活動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作品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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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?作品應具有豐富的思想內涵。內容要求承載我校歷史與文化底蘊,弘揚“敢為人先,實事求是,志存高遠, 追求卓越”的校訓精神,彰顯我校的辦學宗旨和師生的精神風貌。
2.?詞曲篇幅不宜過長,意義深遠、催人奮進。歌詞要求立意高遠、簡練凝結;曲譜要求旋律優(yōu)美、節(jié)奏明快, 適合廣泛傳唱。
3.?應征者可參加校歌完整作品的征集,也可單獨參加 校歌歌詞、曲譜的單項征集。校歌曲譜可使用五線譜或簡 譜。
4.?應征作品須附引用出處等創(chuàng)作說明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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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?作品可由一人或多人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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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征集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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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征作品統(tǒng)一發(fā)送至郵箱:2045756316@qq.com(紙質版同步報送至行政樓 325?辦公室)。聯(lián)系人:李冰。聯(lián)
系方式:02759410083 136572832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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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征集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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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下發(fā)之日起,至 2019?年 12?月 31?日結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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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評選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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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?學校成立“校歌”評選工作組(以下簡稱“評選組”),按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(yōu)的原則進行評選。
2.?應征作品由黨委宣傳部匯總整理后交評選組進行評 審,確定 10?篇入圍作品。
3.?入圍作品將在學校校報、校園網(wǎng)、官微上刊登、推送, 供師生評議,廣泛征求意見。
4.?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評選組進行最終評審,評 審結果報學校黨委審定后公布并給予表彰獎勵。
五、獎勵辦法
作品一經(jīng)采用,校歌歌詞作者和曲譜作者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,并頒發(fā)榮譽證書。
六、說明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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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?應征作品必須是原創(chuàng)作品,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開 發(fā)表過,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(chǎn)權或其他合法權益;如涉及侵權行為,學校有權取消其應征資格,所有法律責任均由投稿人承擔。
2.?應征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不得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應明顯區(qū)別于其他學校校歌和其他音樂作品, 不得抄襲;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、宗教歧視及其他有悖于社會公德的內容。
3.?應征作品知識產(chǎn)權歸學校所有,凡入圍的作品,其著 作權、修改權及使用權均歸學校所有。
4.?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黨委宣傳部所有。歡迎廣大師生踴躍投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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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委宣傳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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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委教師思想工作部2019?年 10?月 29?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