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作者:康晨
- 時間:2011-1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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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3日,我校教學督導中心頒布《教學督導工作條例》,借以進一步促進教學規(guī)范化管理。規(guī)定中,對教師綜合測評采取“四個評教”體系,70分以下者將被亮“紅黃牌”。
“四個評教”體系為學生評教、督導評教、同行評教和領導評教,綜合權重比分別為40%、30%、15%和15%。綜合評測結果分為五個檔次,90分以上為優(yōu)秀,80至89分為良好,70至79分為中等,60至69分為及格,60分以下為不及格。依照規(guī)定,如果綜合測評為及格和不及格,將分別被亮黃牌和紅牌,對于亮紅牌或兩次亮黃牌的老師將不能繼續(xù)在校留任。此外,學生或督導給出了紅牌或黃牌分數(shù),則該教師綜合測評成績就直接為紅牌或黃牌。如果亮第一張黃牌后,綜合評教達到90分以上,則第一張黃牌取消。
我校教學督導中心主任孟凡定說,綜合測評將每學期進行一次,設立該評教系統(tǒng)旨在促進學校教學規(guī)范化管理,提高教師師德修養(yǎng)和教學水平,強化學風建設?!皽y評督導員必須是副高職以上職稱的同行專家,上崗督導員必須嚴格遵守《教學督導工作條例》,并會堅持原則、秉公辦事,認真負責地做好督導工作?!?/SPAN>